國務院力挺網絡售藥、處方流轉、互聯網醫療
作者:醫藥經濟報 來源:醫藥經濟報 2020-9-18 打印內容
(九)大力推動智能化技術集成創新應用。在有效防控風險的前提下,推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發展融合,加快區塊鏈在商品溯源、跨境匯款、供應鏈金融和電子票據等數字化場景應用,推動更多企業“上云上平臺”。積極開展消費服務領域人工智能應用,豐富5G技術應用場景,加快研發可穿戴設備、移動智能終端、智能家居、超高清及高新視頻終端、智能教學助手、智能學伴、醫療電子、醫療機器人等智能化產品,增強新型消費技術支撐。(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民銀行、廣電總局、銀保監會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安全有序推進數據商用。在健全安全保障體系的基礎上,依法加強信息數據資源服務和監管。加大整合開發力度,探索數據流通規則制度,有效破除數據壁壘和“孤島”,打通傳輸應用堵點,提升消費信息數據共享商用水平,更好為企業提供算力資源支持和優惠服務。探索發展消費大數據服務。(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規劃建設新型消費網絡節點。圍繞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打造新型消費增長極,培育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著力建設輻射帶動能力強、資源整合有優勢的區域消費中心,加強中小型消費城市梯隊建設。規劃建設城鄉融合新型消費網絡節點,積極發展“智慧街區”、“智慧商圈”。深化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鼓勵有條件的街區加快數字化改造,提供全方位數字生活新服務。優化百貨商場、購物中心、便利店、農貿市場等城鄉商業網點布局,引導行業適度集中。完善社區便民消費設施,加快規劃建設便民生活服務圈、城市社區鄰里中心和農村社區綜合性服務網點。(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新型消費發展環境
(十二)加強相關法規制度建設。出臺互聯網上網服務管理政策,規范行業發展。順應新型消費發展規律,加快出臺電子商務、共享經濟等領域相關配套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分行業分領域的管理辦法,有序做好與其他相關政策法規的銜接。推動及時調整不適應新型消費發展的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司法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深化包容審慎和協同監管。按照包容審慎和協同監管原則,為新型消費營造規范適度的發展環境。強化消費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完善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實現線上線下協調互補、市場監管與行業監管聯接互動,加大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侵犯知識產權、虛假宣傳、價格欺詐、泄露隱私等行為的打擊力度,著力營造安全放心誠信消費環境,促進新型消費健康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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