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于中選價掛網,國采未中選藥品采購量不受限!
作者:醫藥網 來源:醫藥網 2020-4-10 打印內容
目前,全國已有20余個省市發文跟進國家第二批集采。4月4日,山東發布《關于落實第二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多項新措施引起業界關注。整體來看,山東在國家要求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細化政策,并對一些行業困惑以及可能面臨的問題給予明確解答。
其中,山東鼓勵符合資格的未中選藥品生產企業將掛網價調整至中選價以下,醫療機構完成中選藥品約定采購量后可自主選擇采購,不受“采購周期內每年采購中選藥品使用量不得低于非中選藥品采購量”限制。同時,要求醫療機構不得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簡單停用未中選藥品。這或許將給非中選品種帶來市場想象空間。
此外,山東表示,“醫保、工業和信息化、衛生健康、藥監等部門加強信息對接,出現不按協議供貨、不能保障質量和供應等情況時,要研究提出賠償、退出等懲戒措施,確保中選藥品供應;因非不可抗力導致的中選藥品質量和供應問題,相應中選企業要承擔藥品替換產生的額外費用。”這也是首個省份提出對供應出問題的企業要采取承擔替換費用的懲戒措施,警醒企業在降價的同時,一定要保證質量、保障供應。
約定采購量完成后
符合資格的降價未中選藥品不受采購量限制
按照山東安排,全省各相關醫療機構將于4月15日全部啟動和使用第二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工作。對于醫療機構應當如何采購中選藥品、以及采購量完成后又該如何繼續采購,山東明確,協議期內,醫療機構須完成中選藥品約定采購量。約定采購量完成后,中選企業繼續按照中選價格供應。超出約定采購量部分,醫療機構可結合臨床需求采購其他價格適宜的藥品。并鼓勵符合本次藥品集中采購申報資格的山東省未中選藥品生產企業將掛網價調整至省中選價以下,醫療機構完成中選藥品約定采購量后可自主選擇采購,不受“采購周期內每年采購中選藥品使用量不得低于非中選藥品采購量”限制。
同時,對于醫療機構應當如何配備使用中選藥品,山東要求,醫療機構要準確、全面理解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政策,不得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簡單停用未中選藥品,積極引導中選藥品的優先配備及合理使用,切實保障群眾多樣化用藥需求。
山東此項要求與第一批國家集采在各地落地時一些地區所規定的不同,當時一些地區曾要求非中選藥品采購量不得高于中選藥品,而山東此舉一方面鼓勵符合資格的未中選品種降價,另一方面未中選品種在采購量分配上或迎來一定的市場機會。
超量部分如何分配需進一步觀察
在業界看來,優先采購和合理使用中選藥品已經成為國家集采主旋律,中選藥品采購用量也往往超過預期。根據國家醫保局發布的《2019年醫療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快報》顯示,截至2019年底,“4+7”藥品帶量采購試點地區25個中選藥品平均完成約定采購量的183%,中選藥品采購量占同通用名藥品采購量的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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