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藥店將有11個變化
作者:藥店經理人 來源:藥店經理人 2020-10-9 打印內容
6、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要來了
關于醫保信息化建設,國家醫保局回復:下一步將積極貫徹落實《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指導各地依托全國統一的技術體系和架構,建設本地全新的醫療保障信息平臺,加快建成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
7、定點醫藥機構可接入醫保移動支付
關于醫保移動支付,國家醫保局回復:為了給廣大參保群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醫保移動支付服務,國家醫保局基于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開發了醫保移動支付中心,為參保人提供醫保支付、待遇報銷等醫保服務提供能力支撐。定點醫藥機構、官方授權的第三方渠道可接入醫保移動支付中心。
8、醫保電子憑證應用力度要加大
關于醫保電子憑證推廣應用,國家醫保局回復:下一步,將采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定點醫藥機構等渠道,進一步加大醫保電子憑證推廣應用力度。
9、要進一步優化“互聯網+”醫保服務模式
關于以電子憑證為支撐、推動“互聯網+三醫聯動”健康產業發展,國家醫保局回復:下一步,為適應互聯網診療的發展要求,規范“互聯網+”醫療醫保支付,加強醫保基金使用監督管理,進一步優化“互聯網+”醫保服務模式,提升醫保公共服務水平,方便廣大參保人員利用“互聯網+”醫療復診服務實現就醫購藥,我們將按照《關于開展醫保電子憑證應用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互聯網+”醫療醫保服務流程,推動“互聯網+”醫保服務發展。
10、規范藥品購銷行為
關于加強對醫療機構、醫藥企業的監督管理,規范藥品購銷行為,國家醫保局回復:下一步,將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藥品購銷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凈化藥品流通市場,共同營造公平規范、風清氣正的流通秩序和交易環境,切實保障群眾利益和醫保基金安全。
11、完善零售藥店中選藥品加價比例
關于鼓勵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醫保定點零售藥店參與集中采購,國家醫保局回復:下一步,將繼續完善零售藥店中選藥品加價比例等相關規定,并鼓勵地方省份開展集中采購相關工作時將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納入執行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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