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藥惠民政策 撬動醫藥保障升級
作者:醫藥網 來源:醫藥網 2019-2-22 打印內容
在2018年8月8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審評中心(CDE)發布的《關于征求境外已上市臨床急需新藥名單意見的通知》中,“K藥”就作為唯一一個PD-1藥品入選了48個急需藥品。
2018年8月,國家醫保局與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發布《關于開展抗癌藥省級專項集中采購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了“三步走”的時間規劃,即8月底前,各省份出臺抗癌藥省級專項集中采購實施方案;9月底前,全面啟動專項采購工作;2018年年底前,專項集中采購工作完成,掛網、采購、使用監測和終端售價等全部到位。
從2015年至今,共有37種抗腫瘤藥通過談判進入國家醫保目錄,覆蓋肺癌、胃癌、乳腺癌等多種癌癥。在2018年被納入醫保目錄的17種抗癌藥品中,藥品價格平均降幅達56.7%,最高降幅達71%。
2018年4月1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還決定,對進口抗癌藥實施零關稅并鼓勵創新藥進口。2018年底,財政部披露,2019年將新增對醋酸曲普瑞林、福美坦等50多種抗癌藥品生產原料實施零關稅。
由于抗癌藥單價普遍較高,多位業界專家指出,實際落實中,政策可能與目前施行的“藥占比”等醫藥控費政策產生沖突。
作為回應,2018年11月29日,國家醫保局聯合人社部和國家衛健委發布了《關于做好17種國家醫保談判抗癌藥執行落實工作的通知》(醫保辦發〔2018〕20號),要求對于17種國家醫保談判抗癌藥,不得以費用總控、藥占比和醫療機構基本用藥目錄等為由影響談判藥品的供應與合理用藥需求。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醫院協會副會長方來英指出,國家出臺的一攬子抗癌藥惠民政策是我國提高醫療保障水平、提升百姓健康獲得感的有力舉措,極大地降低了腫瘤患者的經濟負擔,使得更多的腫瘤病人能夠用得上、用得起腫瘤藥。同時,國家談判讓抗癌藥進醫保的做法,也為醫藥企業的健康發展樹立了導向作用。
“這種做法和以往政府定價有著本質的不同,和以往的招標采購也有不同,它更加尊重了市場。尊重了市場,就會鼓勵企業加強科技創新,并通過創新降低成本和提高競爭力,這就是促進產業的良性發展。”方來英在人民政協網上撰文指出。
一致性評價推進 提質降價有了制度保障
在藥品質量提升和價格下降的過程中,一致性評價工作的推進一直貫穿始終。
改革開放初期,為改善國內缺醫少藥的局面,我國鼓勵企業仿制國外已上市的專利藥品,很大程度上滿足了人民群眾基本用藥的需求。但是,在長期的仿制過程中,國內企業的創新能力嚴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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