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逝的圍城:“藥占比”20年之怪現狀
作者:醫藥網 來源:醫藥網 2019-2-15 打印內容
醫院和醫生們如何應對30%的藥占比紅線?
藥占比是一個簡單的分子式:分子是醫院的售藥收入,分母是醫院的總收入。30%的藥占比紅線之下,不乏變通辦法:
一是做小分子。醫院方面因價格高昂而無法開出的藥品,例如抗腫瘤藥,醫生往往會讓病人到自費藥房購買。
二是做大分母。醫生們用更多的檢查檢驗費用,把醫院總收入的分母做大。這樣一來,患者就要面對更多不必要的檢查和檢驗,加上在院外藥房的購藥開支,老百姓的整體醫藥支出不降反升。
做了醫藥代表十余年的張強認為,2015年起在公立醫院施行的藥占比考核,并非是對醫藥代表“殺傷力”最大的政策。“藥占比考核,是醫院剔除‘關系沒做到位’的藥品的借口。它像一道圍墻,反而保護了圍墻內的醫藥代表的利益。”他說。
圍墻之內,醫生和醫藥代表們如何“結盟”?
當初藥占比考核政策出臺時,張強代理的一些藥品也遭遇了被醫院掃地出門的窘境。他記得,忽然某個月,醫院就不進這種藥了,去打聽消息,醫院的人說,因為藥占比考核,這種藥暫時不用了。這個“暫時”有多久,誰也說不好。“如果抓緊去跑跑關系,或許還可以擠進去,但如果關系不夠硬,就永遠進不去了。”
張強回憶,那段時期,他也曾想努力讓自己代理的藥進入更多的醫院,但難度加大了許多。有的醫院說,藥品要先出一個才能進;有的醫院的藥事委員會遲遲不開,無限期地推遲新藥進醫院的速度。
但醫院不可能和所有藥品劃清界限。另一些張強代理的藥品,因為他和醫院的關系足夠好,卻完全不受影響。一些和張強關系好的醫院,甚至和他互通信息。“你的藥這個月用量進入前十名了,下個月少發點”。
甚至有些省的一些醫院,根本不在乎藥占比考核,超出一些醫院大不了就接受罰款。醫院為何如此“氣壯”?道理出奇的簡單:醫院會將某種“墻內”的藥品,制定更高的回扣,在向生產廠家結算藥費時直接扣除。“醫院給藥企的回款少給5%,就把超紅線的罰款補償回來了。”張強解釋道。
“和藥品銷售帶來的利潤尤其是私下的回扣所得相比,罰款太不值一提了。”張強說。
如此一來,進入“墻內”藥企在與醫院和醫生“結盟”后,其藥品的用量日益增大;而擠不進“墻內”的藥企,則越發難以進場。“圍墻里面的很開心,圍墻外面的很難過。”
利益固化后,醫院用藥亦日益固化,合理用藥又何從談起?
藥占比,后續醫改政策的障礙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30%的藥占比紅線不但在被監管者的層面屢屢被突破或繞過,即便在政策制定者那里,也居然構成了一種障礙。
“不得以藥占比為借口不執行”,成為近年醫改政策中頻繁出現的詞語。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