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中醫藥知識產權司法保護
作者:青瞳視角 來源:百家號 2023-1-6 打印內容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中醫藥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發布!兑庖姟诽岢隽思訌娭嗅t藥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總體要求,并就強化審判職能,健全中醫藥知識產權綜合保護體系提出具體措施,旨在回應中醫藥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的需求,積極推動構建中醫藥知識產權大保護格局。
中醫藥是中華民族的瑰寶,對于防病治病、維護人民健康具有極其重要的價值。從以往司法實踐來看,中醫藥知產案件總體數量偏少、司法解紛選擇不足,案件類型集中、保護覆蓋不全,審理周期較長、專業能力欠缺等問題較為突出!兑庖姟纷鳛橹嗅t藥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方面的專門文件,既全面覆蓋了中醫藥知識產權各領域和環節,又立足實踐需要突出了重點和難點,正是為了發揮司法機關職能作用,解決以往司法層面對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不足的問題,推動中醫藥高質量發展。
《意見》出臺后有望產生一系列綜合效應:一是審判職能得到強化。中醫藥高質量發展有賴于有力的司法支撐,《意見》的出臺有助于各級法院優化審判資源,讓法官在審理中醫藥領域原始創新、智能制造關鍵技術、重大科研項目相關案件時,實現“能判、愿判、敢判”,強化司法裁判的規則引領和價值導向作用,通過糾紛化解機制切實維護中醫藥創新主體合法權益。
二是提高行業創新的積極性,發揮專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通過確立中醫藥知識產權的司法導向,加強中醫藥的專利保護,使中醫藥企業除了通過“商業秘密”保護外,多了一道“專利保護”的選擇,這無疑為部分創新型中醫藥企業打了一劑“強心針”。同時,隨著更多的技術被納入專利制度框架下進行保護,整個中醫藥產業交流共進的格局將得到進一步打開,這有利于中醫藥產業的整體技術革新與進步。
三是有利于建設更高水平的中醫藥知識產權綜合保護體系。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意見》從司法層面強調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既有利于企業之間建立尊重知識產權、有序競爭的秩序,又能夠在全社會營造珍視、熱愛和發展中醫藥的良好法治氛圍,有利于形成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合力。
為更好地實現司法對中醫藥知識產權的強有力保護,《意見》出臺后,相關部門后續還需要做好相關配套和完善工作:首先,要明確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對象,平衡社會公眾與中醫藥知識產權權利人之間的利益。中醫藥領域的典籍是公開的,這是屬于公眾的財富,而其中哪些技術具有獨創性,是屬于個人的,需要精準識別。可以說,區分“進入公共領域的中醫藥知識”和“值得通過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保護的中醫藥技術”是必須先行明確的要點。在準確識別二者的基礎上,司法才能既避免錯誤保護公共領域知識,也避免錯過保護值得保護的技術,厘清中醫藥知識產權的權利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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