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醫藥產業 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作者:國務院辦公廳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2022-3-18 打印內容
(七)發展現代物流,構建醫藥誠信體系。
建立現代營銷模式。完善企業物流信息系統,充分利用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信息資源,構建全國藥品信息平臺,向社會公開藥品價格、用量、質量、流通等信息,接受群眾監督,建立信息共享和反饋追溯機制。建立現代醫藥流通體系,推動大型企業建設遍及城鄉的藥品流通配送網絡,充分發揮郵政企業、快遞企業的寄遞網絡優勢,提高基層和邊遠地區藥品供應保障能力。推動中小流通企業專業化、特色化發展,做精做專,滿足多層次市場需求。按照新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要求,推動優勢零售企業開展連鎖經營,統一采購配送、質量管理、服務規范、信息管理和品牌標識,提高連鎖藥店規范化、規模化經營水平。推動建立醫療設備的通信協議、故障反饋、檢測維護等環節的源代碼開放制度,鼓勵發展第三方專業維護保養、售后服務隊伍。
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健全醫藥誠信管理機制和制度,改善市場誠信環境。整合現有信用信息資源,建立醫藥研發、生產和流通企業信用記錄檔案,納入國家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在“信用中國”網站、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予以公開。制定信息收集、評價、披露等制度,建立失信企業“黑名單”。運用媒體宣傳、市場準入等手段,加大對失信企業聯合懲戒力度,提高失信成本。加快企業信用與商品質量保險體系建設,探索實施產品質量安全強制商業保險,強化企業自我約束。引導企業建立誠信管理體系,制定考核評價制度,主動開展守信承諾,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八)緊密銜接醫改,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健全醫療服務體系。加快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改革,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獎懲制度,結合醫藥分開、取消藥品加成等政策的實施,加強診療行為管理,防止過度治療等不規范行為,控制醫療費用。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藥品通用名開具處方,并主動向患者提供處方,保障患者的購藥選擇權;推進各類所有制醫療機構設備共享,推動醫療機構間檢查結果互認,減少重復檢查,減輕患者醫療負擔。完善社會力量舉辦醫療機構的發展環境,在市場準入、社會保險定點、重點專科建設、職稱評定、學術地位、等級評審等方面對所有醫療機構同等對待,加快形成多元化醫療服務格局,擴大患者選擇權。推動醫生多點執業,提升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加快落實分級診療。
完善價格、醫保政策。實施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藥品實際交易價格主要由市場競爭形成。加強價格、醫保、招標采購等政策銜接,科學制定醫保支付標準,強化醫藥費用和價格行為綜合監管,健全藥品價格監測體系,推動價格信息公開。積極穩妥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逐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切實體現醫務人員的技術勞務價值。根據“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后產生的費用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實現群眾負擔不增加。積極推動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強化醫保基金收支預算,推行按病種、按人頭等多種付費方式相結合的復合支付方式。根據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及時將符合條件、價格合理、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藥品、醫療器械和診療項目按規定程序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健全大病保障政策,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大力發展商業健康保險,滿足社會多樣化健康保障和醫藥產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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