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完善中醫藥法 為中醫藥事業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作者:光明日報 來源:百家號 2021-5-6 打印內容
【資政場】
中醫藥法頒布實施以來,國家層面的配套規章和標準制定進展迅速。配套文件的陸續出臺,中醫藥法治體系“踩足油門”加速構建,激活了中醫藥服務供給能力,通過法治建設,激蕩出中醫藥振興發展的磅礴力量,有力地推動了中醫藥事業的健康發展。
中醫藥法實施成效顯著
助推健康中國建設。中醫藥法實施以來,覆蓋城鄉的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基本建立,中醫藥服務可得性可及性明顯提高,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中醫藥服務需求得以滿足;中醫藥在保基本、強基層、控費用等方面的作用得以發揮,醫改惠民效果不斷放大;中醫藥治未病健康工程持續升級,其中“中醫中藥中國行”活動,讓中醫養生理念和方法與現代健康理念相融相通,中醫藥健康理念得以強化。
保障中醫藥有力有效參與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中醫藥全程參與、深度介入疫情防控。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西醫結合、中西藥并用,是這次疫情防控的一大特點,也是中醫藥傳承精華、守正創新的生動實踐。在中醫藥法的保障下,科研攻關與臨床救治一體推進,形成了以中醫藥為特色、中西醫結合救治患者的中國方案,在疫情防控中貢獻了中醫藥力量,如河南中醫藥參與救治率達99.14%。
積極推動配套制度制定實施。中醫藥法的落地實施有力推動了中醫診所備案管理、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古代經典名方簡化注冊審批、醫療機構應用傳統中藥制劑備案管理等跨部門配套規章制度的出臺。目前,全國備案診所2萬余所,4200余人通過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醫療機構傳統中藥制劑完成備案4000余個。
推動有關保障措施落地落實。各級政府履行法定職責,加強對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政策保障和條件支持,逐步將中醫藥事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地方中醫藥管理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在新一輪的機構改革中,北京、黑龍江、江西、河北等地加強中醫藥管理部門建設,或是提升規格,或是強化職能、增加編制;地方中醫藥條例制修訂工作有序推進,截至目前,北京、河南、河北等14省份制修訂出臺了新的地方中醫藥法規。
加快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以中醫藥法為依據,建立健全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形成以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有機銜接,師承教育貫穿始終的教育體系;實施岐黃工程領軍人才支持計劃,提升高層次人才核心競爭力;推行基層中醫醫師“縣管鄉用”“鄉管村用”等政策,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逐步夯實。其中,河南省實施了仲景人才工程,打造了一批中醫藥傳承創新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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