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位藥械代表被約談 旨在規范醫藥營銷行為
作者:醫藥網 來源:醫藥網 2021-1-22 打印內容
會后,供應商簽訂了《醫藥購銷廉潔協議書》。
3、上一輪醫藥整治告一段落
在全國整治醫療行業不正之風的同時,多家醫院都針對藥械供應商展開了約談,并通過簽訂廉潔承諾書的方式約束企業的營銷行為。
目前正在全國范圍內密集落地的醫藥招采信用評價制度也是旨在用簽訂承諾書的形式約束藥企的行為。
根據國家醫保局的要求,2020年底前,各省需要建立醫藥招采信用評價制度。
國家醫保局進一步表示,之后藥企參加或委托參加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掛網采購、備案采購須提交守信承諾。對于未提交書面承諾的,自2021年4月1日起,各省級集中采購機構不再接受其新的投標或者掛網申請;自6月1日起,其已中標或掛網的醫藥產品,如有其他企業保障供應或有替代品滿足臨床需要的,應予撤網。
在醫藥招采信用評價制度之下,藥企出現醫藥商業賄賂、實施壟斷行為、價格和涉稅違法、惡意違反合同約定、擾亂集中采購秩序等行為,均會被視為失信行為,并進行相應的記分,失信嚴重的藥企將面臨被拒絕交易,并踢出公共采購市場。
除了醫藥代表備案制度、醫藥招采信用評價制度,上文提到的九不準、《深挖徹查醫療腐敗》、《關于開展醫療行業作風建設工作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2020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等文件也均對醫藥購銷行為提出了整治措施。
雖然,全國范圍內的醫療不正之風專項整治行動是持續到2020年末,但是可以預見,隨著更多體系、機制層面的政策落地,醫藥購銷中的回扣、賄賂等行為的生存空間將進一步被壓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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