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集采全國啟動 提前劃線天花板 避免企業“搶破頭”
作者:醫藥網 來源:醫藥網 2020-2-7 打印內容
11月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擴大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品種范圍的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2號)和《國家醫療保障局等九部門關于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擴大區域范圍的實施意見》(醫保發〔2019〕56號)有關精神,全面深化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改革,建立規范化、常態化的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模式,進一步降低群眾用藥負擔,現開展第二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工作。
集采新變化
這一段重點為“全面深化”、“規范化”和“常態化”,“進一步降低”。
與之前兩輪不同,這一輪集采文件不再有“試點”字樣,而是“全面深化”,從地域角度,覆蓋31個省市自治區,形成國家采購政策。從品種的全面性看,涉及11個治療領域,包括糖尿病、腫瘤、抗感染、心血管、消化、呼吸、中樞神經、鎮痛、抗過敏、泌尿及肝病。
與上一輪不同,規范化體現在公布最高有效申報價、增加最高采購比例至80%、擴展采購周期至3年、增加最多入圍企數量至6家。
1.公布最高有效申報價
及時劃線,提前通告劃線天花板,避免惡性競爭,促進企業良性發展。避免企業報價無底線,為入集采傷筋動骨,上一輪出現企業之間價格差異過大,如瑞舒伐他汀鈣片海正報價0.2元,比正大天晴低33%。
同時天花板價格提前公布,增加評審的透明度,增加公眾知情權,形成監督機制。
2.增加最高采購比例至80%
未中標企業,生存空間壓縮。上一輪集采擴圍,未中標企業依然有30%市場空間,部分強勢的外企,極力擴充這一部分市場份額,還有活著的希望。這次只留20%市場,勢必為生死之戰。
3.擴展采購周期至3年
上一輪集采擴圍,中選企業3家的品種,原則上采購周期為2年。這次中選企業4家及以上的品種,原則上采購周期為3年。這一政策使得企業生產、運營保持穩定,更加有利于集采企業有序發展。
4.增加最多入圍企業數量至6家
6家企業入圍意味著有更多企業可以分享國家集采政策紅利,使得集采政策“全面深化”繼續惠及更多企業及個人。避免部分單一品種支撐的小企業,因無緣集采而損失慘重。而個別企業大品種因無緣集采導致大范圍裁員,這些都將不利于醫藥市場的良性發展。
這一輪集采政策,范圍更大,擴及領域及企業更廣,時間更長,從某種意義上,利于企業生產經營。而政策的穩定有序推進,將促進醫藥市場良性發展,真正意義上做到“規范化”和“常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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