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品種 零售市場競爭格局形成
作者:賽柏藍 來源:賽柏藍 2020-1-24 打印內容
一致性評價仿制藥通過4+7帶量采購等渠道,強制置換原研藥及非一致性評價仿制藥,通過國家及各地的規定來看,未過一致性評價的產品進院基本沒戲。
非一致性評價仿制藥逐步退出醫院市場,原研藥受4+7帶量采購的沖擊,也不得不離開醫院市場。
集采影響,擴至零售
2019年12月23日,江蘇省醫療保障局,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九部門聯合發文“江蘇省推進落實國家組織集中藥品采購和使用試點擴大區域范圍工作實施方案”
方案明確指出:2019年12月31日前全面執行國家試點擴圍結果和各項配套政策。其實早在12月21日南京市社保中心醫保部已經發文給各定點醫療機構,文中稱“我中心將于2019年12月22日晚間對相關藥品信息、價格調整,為確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精確結算,請各有關定點機構及時上傳參保人員發生的門診、住院費用,住院費用務必在12月22日下午17.00前上傳完畢”
12月23日,南京市醫保中心機構數據庫價格已經執行4+7品種價格,由于南京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使用同一個機構編碼,所以醫保中心機構數據庫價格調整之后等于所有南京醫保零售藥店的價格也已經調整,實現零售藥店與醫院“同藥同價”。
那么南京市的“同藥同價”對零售藥店和工業沖擊究竟有多大?
筆者認為南京市的“同藥同價”短期內對零售藥店影響有限,我們先來分析25個品種分布情況(4+7品種附表)。
通過上述4+7帶量采購25個品規可以看出,第一輪4+7帶量采購的品種主要集中在心腦血管和神經系統、腫瘤用藥這三個占了20個品規。
目前這25個品種銷售主要集中在醫療機構,而零售藥店是比較少的,首先三個注射劑是不能經營的,吉非替尼和伊馬替尼由于按照特藥渠道管理,零售藥店一般沒有(DTP藥房經營),剩余的品種目前零售藥店的經營還是以合資企業為止(原研),和4+7同品名、同廠家的少之又少,據筆者所在公司統計真正4+7帶量采購在經營的不足7個。
由此可見第一輪4+7帶量采購從數據上看對零售藥店的直接影響有限,但從長遠來看,形勢不容樂觀,筆者認為隨著4+7后續的推進未來醫藥行業會有以下變化:
“價格洼地”形成:
4+7對工業的影響已不可否認,目前4+7對整個零售藥店的影響也在逐漸彰顯,南京市執行“同藥同價”之后,4+7內品種零售藥店的價格戰已經成為歷史,服務變的至關重要。對于4+7外同類品種“價格洼地”已經形成,降價銷售已成必然趨勢,運行了十幾年的高毛利體系可能逐漸瓦解。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