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這些藥退出醫保 藥店不再報銷
作者:藥店經理人 來源:藥店經理人 2020-12-18 打印內容
日前,江蘇省醫療保障局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發布“關于公布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省增補藥品首批消化名錄的通知”,將111個藥品調出醫保,通知顯示2021年1月1日起首批消化藥品發生的費用不再納入江蘇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地方增補品種,開始退場
早在2017人社部版醫保目錄中,要求“規范各省藥品目錄調整”,要求各省(區、市)社會保險主管部門對《藥品目錄》甲類藥品不得進行調整,并應嚴格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進行乙類藥品調整,調整幅度是不得超過15%。
2019年國家醫保局在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管理制度時,在“藥品目錄”部分特別強調:國家統一制定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各地嚴格按照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執行,原則上不得自行制定目錄或用變通的方法增加目錄內藥品。
這實際上意味著,地方增補的醫保目錄將退出歷史舞臺。
今年,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稅總局發布《關于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確了加強醫保目錄的管理:逐步統一醫保藥品支付范圍,建立談判藥品落實情況監測機制,制定各省增補品種三年消化方案,2020年6月底前將國家重點監控品種剔除出目錄并完成40%省級增補品種的消化。
此后,多地積極響應號召,截至目前,已有多個省份已宣布數千種藥品省增補藥品將從醫保目錄刪除。
7 月 1 日,云南省醫保局印發《云南省超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范圍藥品消化調整方案》的通知,將837 個藥品調出醫保,包括 416 個西藥和 421 個中成藥;
10月15日,貴州省醫藥集中采購網公示了《于公布貴州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藥品交易系統采購目錄部分藥品屬性調整情況的通知》,對3127個藥品的藥品采購信息進行了調整,主要針對是藥品基本信息的錯誤情況、地方增補目錄信息的取消、國家醫保目錄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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