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證監管規范、用藥安全 網售處方藥落地引擔憂
作者:醫藥網 來源:醫藥網 2020-12-18 打印內容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正式對外發布《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其中對于網絡銷售處方藥擬有條件放開的內容引發熱議。醫藥電商平臺歡欣鼓舞、盼來了政策曙光,而擔憂者則對監管規范、醫保支付、用藥安全等問題提出質疑。
“放”與“不放”的監管困境
時隔兩年多,藥品網絡銷售規定再度征求公眾意見。11月12日至11月30日,國家藥監局就《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中對于處方藥銷售的規定提到,藥品零售企業通過網絡銷售處方藥的,應當確保電子處方來源真實、可靠,并按照有關要求進行處方調劑審核,對已使用的處方進行電子標記。
這一“反轉”讓醫藥電商平臺從業者們摩拳擦掌,躍躍欲試在市場中博得一席之位。“從2014年開始網售處方藥的‘閘門’已經‘幾開幾合’,一開就‘亂’一關就‘死’,能做到今天的,都是想在行業里踏實做事的企業,這次征求意見稿又提升了我們的信心,在新一輪的行業規范洗牌中我們肯定有發展機遇。”一網絡藥品銷售平臺相關負責人表示。
醫藥電商平臺漏洞明顯
在“萬物觸網”時代,網售處方藥將是大勢所趨,但在缺乏約束的“窗口期”,游離于監管之外風險重重,平臺管理沒有統一標準,良莠不齊的現象導致電商平臺違規銷售處方藥的現象并不少見,有媒體曾對18家網絡購藥App展開測評調查,發現其中16家不合規展示或銷售處方藥,違規銷售處方藥甚至還引發悲劇——2018年兩名女孩先后網購秋水仙堿片劑的處方藥,均因過量服用而亡。
而在目前運行較為規范的平臺,也并非“百無一失”。記者在某電商平臺嘗試購買處方藥阿莫西林,平臺在藥品展示頁標注有“處方藥”字樣,下單后也有選項要求——確認服用過訂單中藥品,且無不良反應。在“提交預訂”按鍵旁邊注有“處方藥下單后需立即補充問診信息”的字樣。
確認付款后補充填寫用藥人信息隨即進入等待醫生開方環節,半分鐘后記者收到平臺醫生致電,詢問是否為醫生開具處方,當記者回答并非醫生開方,而是按照以往生病用藥習慣網購抗生素藥后,平臺醫生拒絕開方,訂單也自動取消,系統自動退款。
當記者第二次下單時,在問詢環節換了一位平臺醫生,該醫生僅提出“藥物之前有無用過、有無過敏史”,回答“用過、無過敏”后,平臺醫生即開具網上處方,醫生開方、醫院藥師審方、藥房藥師審方三個環節僅在八秒鐘內完成,網絡藥房開始進入發貨流程,整個過程并未要求記者上傳線下醫院就診信息、實體醫院醫生處方等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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