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付費模式下誰是贏家?
作者:醫藥網 來源:醫藥網 2019-6-21 打印內容
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發布關于印發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國家試點城市名單的通知。通知指出,國家DRG付費國家試點工作組根據前期各省(區、市)申報參加DRG付費國家試點的情況,確定北京、天津、上海等30個城市作為DRG付費國家試點城市。
醫保資金捉襟見肘已經不是新聞了,國家這次出臺DRG也是為了指導臨床醫生合理用藥,改善用藥結構,提高診療質量,更有效率的利用醫保資金。
但只要改革,就會有受益方,也有受損方,那么這次實行DRG,誰才是贏家?
一、什么樣的產品適合DRG?
一定是性價比高的產品。DRG付費模式類似于我們平時說到的“包干”模式,按疾病診斷分好組后,醫保給醫院報銷的治療費用也就固定了。如果患者的治療費用超出了固定限額,那么超出部分就會由醫院承擔。
所以,醫院將會有動力去提高診療質量管理,醫生有動力提高診療水平,減少亂開藥現象。畢竟,現在不是醫院收入高就代表利潤高了。為了達到多方的利益平衡,醫生更愿意使用一些價格不貴,藥效還不錯的產品。
醫保品會占有一定優勢,但在也不是是醫保品都好做的時代了,畢竟錢在那擺著呢,重要的是性價比要高,超出了要影響科室績效考核的。在保證療效的前提下,價格不要太高,盡量降低占用的費用額度,選擇一個價格和療效達到平衡的產品。
如果說一定要在價格和療效之間排個順序,Joe哥選擇價格。因為目前市場判斷藥物療效最簡單粗暴的方法就是看產品是原研藥還是仿制藥。原研的產品好像現在很難和性價比掛上鉤了,至于說仿制藥里哪個效果好,其實除了個別一些比較好的國產仿制品,其他的在醫生眼里都差不多,最終還是看價格!
二、醫保品的優勢會被弱化
以往藥品進入醫保就像過年吃餃子一樣,so happy!按照規律,進了醫保就意味著醫生處方的意愿度變強,患者的接受度更高,更意味著銷量爆發式的增長。
但醫院實行了DRG,按病種付費,固定費用額度。即使在醫保也并不意味著產品會賣的特別好,這回要真正的考驗產品的實力—性價比。實行DRG以后確實可以很大程度的降低醫保資源被過度使用的亂象,臨床醫生會考慮怎樣利用有限的資源為患者帶來更好的診療體驗。所以又回到第一個問題,性價比高的藥品以后可能會有放量增長。
當然,如果你的產品既性價比高,又在醫保,perfect......但是如果性價比一般,尤其是療效也一般,只是單純的在醫保能報銷,不好意思,你的時代可能已經結束了,今后不會再有“唯醫保論”了。國家正在主導一場醫藥行業的優勝劣汰,無論是“4+7”還是DRG,最后存活下來的都是有一定規模和實力,同時生產的產品確實是療效不錯的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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