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流通行業:回想2018年與展望2019年
作者:醫藥網 來源:醫藥網 2019-1-11 打印內容
綜上,前四大關鍵詞均不可避免地涉及代表國家的發改委、衛健委、藥監局、醫保局的管控政策,而歸根結底都是圍繞“降價、規范”兩個關鍵點展開。而第五點雖然表現在市場競爭層面,但這里也借用一下藥品追溯體系的道理,實則是管控政策在市場的延伸發酵反應導致的競爭激烈度上升。我們不去想象這是國家的聯合行動部署還是各個職能機構的各自舉措,但政策管控上的自變量必然導致2018年醫藥流通業發生行業重構的因變量,也即表現在醫藥流通業在行業結構上的嬗變。
2019:重壓疊加之下的重構
逝者如斯夫,不舍年代。2018年全國醫藥流通業雖然大浪淘沙,企業要么已成歷史塵埃消亡不再,要么舊瓶裝新酒城頭變幻大王旗,要么銳意變革砥礪前行。但是醫藥流通企業幾經沉浮,2018再難過也過來了。歷史不再流連,在邁入2019年門檻之際,再次拷問我們可能的未來走勢,我想也脫離不了前面的基本運行軌跡。
展望2019年醫藥流通業的基本運行脈絡,應該是政策管控的延續并加強與市場層面的持續博弈雙重施展格局。
“兩票制”推行預判在2019年塵埃落定,在2018年因“兩票制”打擊還在茍延殘喘的掛靠過票類公司應該幾近消亡。雖然個人觀點一直不認為實施“兩票制”是市場經濟客觀運行規律的體現而是政令強推,但對于靠過票等“非實體經濟”公司的洗牌凈化的確起到了強制性作用。
隨著國家藥監局體制與職能的再次調整,相信在保障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甚至維穩的大前提下,即便GSP規范管理認證上有所改變,但對流通企業質量管理規范的嚴查嚴控應該是一個持久的形態,質量規范是企業生存的前置基本條件必須牢記于心。只是冀望藥品監管部門在法規的制定和實際的檢查中,在剛性的嚴格管控保障藥品質量基礎上,也要柔性地考量執行層面的可操作性而不矯枉過正。更重要的是,我們能否在2019年看到規范是否在藥品消費的“最后一公里”——醫療機構得到實施,這是一個問題,這也是真真正正能夠讓老百姓吃到放心藥的關鍵,否則即便生產環節、流通環節再規范都等于零。
醫保控費方面,隨著醫保局成立后的工作深化,同時考慮到目前的經濟大環境對財政的壓力,相信醫保控費是恒久的常態化舉措,至少反映到醫療機構節點上的用藥體量不會有多大增長,這也會倒逼醫藥流通業并上推至醫藥工業在用藥方向、產品結構、目標市場等各個維度上必須有一個新的思路。
至于招投標,我不知道最終4+7城市集中采購的試點能否成功,不知道對于客觀上由于疾病譜的變數、疫情的變數、市場需求的變數、就醫人口的變數等因素無法確定真正的量,也可能無法在一個省市層面統計實際的量的現實下,帶量采購是否符合客觀規律。但即便個人對此有不同觀點甚至憂慮,預判若真強制推行全面鋪開,肯定又是一個重磅炸彈,不僅僅在制藥企業炸開花,還不可避免地波及醫藥流通業,因此,醫藥流通業又一次面臨生與死的重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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