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大改革,藥品招標“福建模式”要席卷全國!
作者:佚名 來源:醫藥網 2018-3-15 打印內容
昨天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舉行,機構改革方案隆重出爐。
“方案”提出,組建國家醫療保障局,其主要職責是,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規劃、標準并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相關醫療保障基金,完善國家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平臺,組織制定和調整藥品、醫療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制定藥品和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并監督實施,監督管理納入醫保范圍內的醫療機構相關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等。同時,為提高醫保資金的征管效率,將基本醫療保險費、生育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
而根據最新發布的國家機構改革方案調整情況,將設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不再保留國家衛生委,不再設立醫改辦。
由此可以看出,由原衛計委操盤多年的藥品集中采購,將正式“改弦更張”,由新組建的國家醫療保障局統管。
嗯,【加強版】“福建模式”終于被認可,上升到國家層面了。
藥品集中采購,歷來是一個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熱點,隨著2015年7號文及70號文的推進,藥品集采從整體上來看,在保障藥品供應、滿足醫療機構臨床需求、促進醫藥產業水平提升等方面有了明顯進步,但必須看到仍然存在許多的問題:
藥品招標主體不分離,藥品集中采購手續繁雜(紙質網絡申報材料要求多、各種CA、保證金收費不合理等)、唯低價是取加劇惡性競爭、市(縣)藥品招標次數頻密、帶量采購不能落實、醫院拖欠貨款等現象仍然屢禁不止。一味降價的后果,并沒有實現多贏的局面,反而導致了各種不滿意的聲音出現。
因此,此次由醫療保障局接手藥品招標采購,一方面體現了“誰付費、誰操盤”,另一方面,也是在現實醫保資金池的水平下,兼顧不同用藥水平和產業情況,采取藥品中標價格與醫保支付標準緊密捆綁的方式,分層次合理補償,以實現相關利益最大化。
可以看到的是,隨著各地醫保政策的不斷完善,以及伴隨而來的醫保資金吃緊,醫保控費已經成為常態化,接下來,在醫療保障局接管藥品招標的背景下,相信無論是藥品集中采購方式還是醫保支付方式,相信還是會有不斷探索與嘗試,尤其是醫保支付方面,預付制的加速推進,將使醫生的大處方、大治療將會得到明顯遏制。
對藥企來說,研究行業政策需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去研究,既看過去,注意現在,更要關注未來。就像藥品集中采購一樣,已經緊密地與醫保支付進行了有效捆綁,藥企的處方藥營銷環境和市場運作方式必須同步有不同以往的策略調整,才能適應形勢的變化與政策的需求。
無論如何,原來的衛計委、發改委、人社部在藥品價格上呈現的三足鼎立態勢已然土崩瓦解,“二元定價”從今往后將正式歸一統,新組建的醫療保障局將正式接管藥品市場流通、銷售最終價格的決定權。藥品采購,將正式步入醫保操盤新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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