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藥品招標采購大整頓,來了
作者:佚名 來源:醫藥網 2018-3-9 打印內容
第一,規范各地在出臺有關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等相關政策文件行為,凡是與中央政策精神、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悖的,一律不準予出臺,已經出臺的應該予以糾正或撤銷。
第二,政府有關部門轉變為規則的制定者,制訂符合市場規律的藥品交易規則。提供交易服務并強化對交易全過程的檢查監督。現有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升級改造成為藥品交易主體(即藥品供應商與醫療機構)服務的市場化藥品交易信息平臺。取消衛計部門主導的藥品招標采購行政管制,轉向由交易主體自主談判的市場化采購機制。
第三,盡快使公立醫院藥品采購與醫保等政策做好銜接。在推行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或已制定醫保藥品支付標準的地區(或針對已經制定支付標準的品種),率先放開公立醫院自主或聯合帶量、帶預算采購。支付標準與藥品交易價格不掛鉤。堅持同名同付,即同一通用名藥品同一支付標準。堅持中位標準支付,原則節余歸醫院,超標患者自付。同時,加快推進落實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賽柏藍在座談會上了解到,上述建議已得到部分代表、委員的采納和附議。國務院醫改辦相關負責人則表示,將廣泛聽取相關部委、行業協會和企業、醫院代表的意見,整頓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職能,規范其向第三方平臺機制轉型。
其實整頓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職能,規范其向第三方平臺機制轉型的呼聲早已有之。此前就有業內人士向賽柏藍透露過,打擊地方保護,推動市場化是規范第三方平臺的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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