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賽柏藍不完全統計,目前為止,已有江蘇、河北、北京等12個省市出臺了最新政策,杜絕公立醫院藥房的承包出租和托管
▍12省,禁止藥房托管
近日,繼江蘇省宣布立刻停止藥房托管后,又有一個大省發文:公立醫院藥房禁止承包出租。
據河北日報報道:日前,河北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印發《關于加快藥學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醫療機構藥學部門建設管理,堅持公立醫院藥房公益性,禁止公立醫院承包、出租或向營利性企業托管藥房。
這可以說是對2018年11月26日,國家衛健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快藥學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中,有關“公立醫院不得承包、出租藥房,不得向營利性企業托管藥房”相關政策的落實。
顯然,這并非該政策的第一次落地。
1月11日,北京市衛健委發文,堅決杜絕公立醫院承包、出租藥房,或者向營利性企業托管藥房。這意味著,藥房托管這一陷入多年爭議的模式,正式在北京遭到禁止。
12月27日,山東省衛健委發文,為推進實施健康中國、健康山東戰略,要高度重視藥學服務,嚴格落實文件要求,公立醫院不得承包、出租藥房,不得向營利性企業托管藥房。
12月20日,貴州市衛生健康委、貴州省中醫藥管理局轉發國家衛健委辦公廳《關于加快藥學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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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賽柏藍不完全統計,目前為止,已有江蘇、河北、北京、山東、貴州、寧夏、海南、甘肅、廣東、河南、新疆、山西等12個省份出臺了最新政策,杜絕公立醫院藥房的承包出租、托管。
▍此前,各省早有禁令
一直以來,藥房托管就是醫藥行業的重點關注問題,其模式建立之初是為了解決“以藥養醫”的弊端,但漸漸地,卻被評價為“以醫藥分開之名,行變相以藥養醫之實”。
人民網曾經評價,藥房托管模式并未實現遏制藥價虛高的政策初衷,甚至背道而馳。在藥房托管過程中,很多院長利用手中職權,大肆收受醫藥經銷商的好處費,藥房托管衍生為變相利益輸送,同時,藥房托管也極易造成壟斷。
因此,外界開始質疑,醫院與第三方是否通過藥房托管的形式,將利益輸送變得合理化?在此背景下,全國各地都曾發布“禁令”來斬斷其利益鏈條。
2018年6月,上海衛健委發文指出:公立醫療機構在進行藥房供應鏈優化過程中,須審慎設定與醫藥企業的合作模式,不應與有關企業開展藥房“托管”或類似業務合作,防范合作可能帶來的法律和政策風險。
2018年5月,北京市衛健委、北京市中醫管理局發布文件,要對藥房托管行為進行清理。
2017年12月,山東省政府發文明確表示,將“完善藥品配送企業管理辦法,加強藥品配送行為監管,防止獨家配送、壟斷經營,嚴禁網下采購配送藥品。”
2016年8月,青海省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科室管理和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嚴禁醫療機構進行藥房托管或承包”。
之后,國家衛健委以發文的形式明確指出“公立醫院不得向營利性企業托管藥房”,最終定調,藥房托管被官方叫停。而十幾個省份對其的轉發、執行,則意味著藥房托管被禁的文件,開始逐漸落地。
▍千億市場涼涼,藥企各有出路
曾幾何時,各大藥品流通企業或者藥品生產企業都盯上了藥房托管市場。比如,據上海醫藥2017年報,其共計托管醫院藥房226家,2017年新增97家。
藥房托管也曾開展得如火如荼過,《經濟參考報》2016年報道,全國范圍內約有半數以上的二級及以下醫院,已實施或計劃實施藥房托管。
相關人士估計,藥房托管市場可達千億:IMS統計數據顯示,2018年,處方外流將為零售藥店帶來2500億的增量;到2020年,處方院外購藥將達到總體開方量的1/3,市場規模接近8000億,而藥房托管曾被認為是處方外流的重要“實現”途徑之一。
在“千億市場”涼涼之前,已有很多積極布局藥房托管的藥企,及時止損,跳出此項目,或干脆改弦易轍。
此前,步長和九州通宣布,將合作議案中的醫療機構藥房托管業務模式調整為專業藥房業務模式(包括院內專業社會藥房、DTP 藥房、院邊藥房、院邊門診等)。
但我們需要注意的不僅僅是千億市場的“蒸發”,而是,在藥房托管后,是否還會有變相托管的情況出現?在醫院內生性的激勵機制不改變的情況下,此次是否又是簡單的暗扣變明扣,又接著變回暗扣?
如何解決藥房托管背后的問題,才是值得我們思考和關注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