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違法對一種醫用特殊一次性衛生材料單獨收費,前不久,甘肅省張掖市物價局對當地一家醫院進行了行政處罰。在取消藥品加成的大背景下,醫用耗材不合規收費問題卻日益凸顯。按下葫蘆浮起瓢,醫藥分開綜合改革該何去何從?
取消藥品加成之前,公立醫院收入主要由三大塊組成,醫療服務收入、藥品加成收入、政府財政補助,其中藥品加成收入普遍占四成以上。藥品加成取消后醫院的收入“窟窿”怎么補?很多地方采用“8∶1∶1”或“7∶2∶1”的方式來彌補,即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彌補80%或70%,政府補助10%或20%,其余10%由醫院自行消化。但一些地方實踐下來后發現,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難以一次性到位,政策性虧損成為改革后公立醫院的一大困擾,于是難免出現各類變相補償方式。“以藥補醫”沒有了,但多用高值耗材、多做大型設備檢查檢驗等問題卻增多了。
這充分說明,取消藥品加成絕不是簡單的加減法,而是一場醫療服務領域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之所以呈現按下葫蘆浮起瓢的改革困境,并不是醫藥分開的改革方向出現問題,而是因為改革不夠徹底,科學合理的醫院收入機制尚未建立起來。從國際通行的經驗看,很多國家之所以能實現醫藥分開,關鍵就在于啟用了多元化補償主體、渠道。國內有的地方譬如北京,探索設立醫事服務費,取消藥品加成、掛號費和診療費等原來的收費項目,變“補償醫生”為“補償醫院”,也建起了可持續的醫院收入機制。
可見,醫療服務價格上的改革調整,是建立科學補償機制的關鍵一步。長期以來,公立醫院醫療服務收費實行嚴格的政府定價,價格水平遠遠低于醫療服務的成本,掛號費、診察費、護理費等體現勞務技術價值的價格偏低,不能體現醫務人員的勞動價值,也無法補償醫院運營的成本。理順價格體系,需要精確核定掛號費、診察費、護理費等成本,確定合理價格區間,充分體現醫務人員勞務技術價值。考慮到醫務人員勞務技術成本難以準確計算,物價、衛生等相關部門應切實擔起核算和監管的責任,確保患者負擔不增加,政府財政能兜住,醫保基金可承受,醫院運行不受影響。
徹底破除“以藥補醫”,還需要堅持醫保、醫藥、醫療“三醫聯動”,協調推進醫療價格、人事薪酬、藥品流通、醫保支付方式等改革。提高醫療服務價格必須配套醫保支付制度改革,否則老百姓的就醫成本依然會加重。去年出臺的《關于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已經開了一個好頭,下一步應抓好改革落地,推廣好總額預付制和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更好地控制不合理醫療費用增長。公立醫院改革也亟須往縱深發力,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降低運行成本,提高服務質量,改善服務流程,確保公平和效率的兼得。
在一次國務院的座談會上,天津泰達國際心血管病醫院院長劉曉程就提到,要深化醫改,完善公立醫院良性補償機制。2018年是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攻堅克難的關鍵之年,通過深化改革徹底擺脫“以藥補醫”及各類“拆補”亂象,就一定能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實實在在的改革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