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浙江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加快推進中醫藥現代化,省醫療保障局近日印發《關于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意見》明確,浙江將設立中醫門診辨證論治費并納入醫保基金支付。
制定中醫門診辨證論治
項目收費標準
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省國醫名師、省級名中醫收費標準分別為300元、200元、100元、50元,主任中醫師、副主任中醫師、其他中醫師普通門診中醫辨證論治收費標準分別為20元、15元、10元。中醫門診辨證論治項目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在杭省級公立醫療機構按上述收費標準執行。各設區市在不高于上述收費標準前提下,依法確定本轄區內公立醫療機構中醫門診辨證論治項目收費標準。
重視名中醫經驗
傳承創新
充分發揮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省國醫名師、省級名中醫的個人臨床經驗心得,以上名中醫個人臨床經驗方法可以直接通過其所在醫療機構定期向醫保部門申報新增中醫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提升中醫醫療機構
區域輻射力
優先將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省國醫名師、省級名中醫等名醫團隊入駐的醫療機構納入全國異地就醫聯網結算定點醫療機構范圍。
同時,完善中醫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和價格形成機制。
加快新增中醫醫療服務
價格項目的受理審核工作
完善新增價格項目政策,優化中醫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所占比例。優先審核常見病、多發病和優勢病種診療手段或填補診療項目空白的中醫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加快中醫診療創新技術進入臨床應用。
加快現有醫療服務
項目價格動態調整
以臨床價值為導向,落實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重點將功能療效明顯、患者廣泛接受、特色優勢突出、體現勞務價值、應用歷史悠久的中醫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納入調價范圍。
重視發揮中醫藥在重大
疫情防治中的獨特作用
建立完善符合疫情防治診療規范的中醫藥費用緊急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的機制。
《意見》還在推進支付改革、支持分級診療、推進數字化改革、發展中藥產業、提高基金績效等方面作了規定。
推進支付改革
加大對中醫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醫保準入政策傾斜力度。支持將有療效優勢的中醫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將符合規定的中醫治未病項目、煎藥費等自費中醫項目納入個人歷年賬戶支付范圍。
鼓勵中醫醫療機構運用中醫技術。在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中,積極引導中醫醫療機構使用中醫藥,全面實行住院DRGs支付改革中醫醫療機構中醫藥服務比例與醫保支付掛鉤的正向激勵機制。
對中醫醫療康復等長期住院治療且日均費用較穩定的疾病實行按床日付費。建立中醫優勢病種醫保支付新模式,對同病同效的中醫治療病例給予西醫治療病組相近的支付標準。
支持分級診療
支持以縣級中醫院為龍頭的中醫醫共體建設。將醫共體作為醫保結算單位整體納入總額預算管理,適當提高中醫醫共體門診總額預算額度。
鼓勵基層醫療機構提供適宜的中醫藥服務。醫保報銷比例向基層醫療機構傾斜,引導參保人員到基層就醫。鼓勵在基層醫療機構開展部分慢性病病種中醫治療實行按人頭或按病種付費。
發揮醫保支付在調節中醫醫療資源配置中的杠桿作用。制定浙江省不設差異系數按疾病診斷病組目錄,實現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間同病同效同價。
推進數字化改革
支持中醫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中醫醫療機構正式運營3個月后即可提出定點申請,定點評估完成時限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加快推進醫保定點申報網上辦、掌上辦,提高定點申報的便利性。
推進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發展。強化中醫藥服務特色優勢,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中內設的中醫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促進中醫藥服務優質資源均衡發展。
促進“互聯網+中醫藥”發展。培育“互聯網+中醫藥”服務新興業態,積極構建在線中醫復診、在線支付、線下調配煎藥、配送的中醫服務生態圈。將中醫在線復診費和藥品費用按規定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建立醫保中醫處方流轉平臺,探索網上競價配送機制,優化參保人員就醫體驗。
發展中藥產業
支持中藥飲片使用。中藥飲片按甲類管理,及時將符合國家藥品標準或我省中藥炮制規范的傳統中藥飲片品種納入我省醫保基金支付范圍。鼓勵中藥飲片劑型創新,將符合國家標準或我省要求的中藥配方顆粒品種分批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促進中藥飲片優質優價。醫療機構執行國家規定的中藥飲片加成政策。推動醫療機構建立以中藥質量確定采購價格的機制,推進中藥飲片、中藥配方顆粒通過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陽光掛網采購工作,促進交易公開透明。
支持中藥制劑發展。及時將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中藥制劑按規定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醫療機構制劑醫保基金支付范圍按照省藥品監管部門批準的制劑使用范圍確定。
提高基金績效
健全中醫醫療機構醫保管理體制。將中醫醫療機構、科室以及醫務人員誠信經營和規范行醫情況納入醫保協議管理范圍。
提升中醫醫療機構醫保基金使用績效。加強中醫醫療服務能力評估,建立全省統一的中醫藥醫保支付規則庫。建立醫保基金支付與醫院績效考核結果掛鉤機制,促進中醫用藥以及醫療服務健康規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