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省醫療保障局了解到,省醫療保障服務中心日前下發了《關于做好國家談判藥品經辦事宜的通知》,明確對國家談判藥品中新增的度普利尤單抗、蘭瑞肽等25種藥品實行談判藥品“三定”管理。參保患者在門診使用按“三定”管理的藥品,單獨審批結算。
“三定”指定醫療機構、定零售藥店、定責任醫師。保障對象為經指定醫療機構責任醫師診斷符合談判藥品使用適應癥、臨床診療規范、醫保支付相關規定和無使用禁忌癥的甘肅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患者。6種情形按“三定”管理的藥品醫保基金不予支付:門診未經審核備案使用此類藥品的;不符合醫保限定支付范圍而責任醫師開具了此類藥品的;不符合醫保限定支付范圍而參保患者自行購買此類藥品的;參保患者在非指定醫藥機構購買使用此類藥品的;經責任醫生評估病情不需繼續使用此類藥品但參保患者仍自行購藥的;醫保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